有力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近日,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信息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弥合,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凸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数字乡村建设旨在推进农业农村向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帮助农民掌握信息技能,使数字技术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殷浩栋表示,实现上述目标还需要持续夯实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和拓展应用场景,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度融合。

完善基础设施

2020年10月,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启动。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快实现城乡地区从“同网同速”向“同步接入”“同步发展”跨越,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

近期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向纵深推进,各类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截至2023年12月,农村网民规模达3.26亿人,较2022年12月增长1788万人;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6.5%,较2022年12月提升4.6个百分点。

同时,农村地区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取得显著进展,为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新支撑。“数字技术加快向全产业链延伸,第一批试点地区聚焦农业农村产业数字化水平提升,围绕农产品种植、管理、加工、销售等环节,积极打造智慧农业产业高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产业政策部主任工程师霍鹏说。

在江苏淮安,当地特色产业——红椒一度面临因缺乏交易中心导致产值外流等发展难题。“如何把红椒交易留在本地?首先,我们在大棚内安装物联网设备,实时掌握种植情况;其次,通过打造数字化交易服务平台,让原本分散到全国各地的订单集中到淮安本地,预估交易量提升60%。”浪潮云洲工业互联网产业融合事业部总经理毕研振介绍,浪潮云洲为当地建设运营智能化育种服务基地、质量分选产线、集采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不仅提高了红椒收购价格,还降低了化肥、包装纸箱等生产成本,大幅增加农户收益,实现产业效益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也要看到,当前农业产业数字经济占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仍然较低,整体水平未达到服务业的25%、工业的50%。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在农业精准生产、预警、智慧物流等方面还有较大应用潜力。

“因此,第二批试点工作统筹把握当前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的阶段特征、现实需求,以及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发展趋势,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场景的数字化赋能路径,加快推动形成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霍鹏说。

培育特色品牌

随着第一批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不少地区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探索出一条具有特色化、差异化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北京市平谷区依托互联网企业强化平谷大桃品牌建设、特色营销和农旅融合,2022年实现网络销售占比达20.5%。“试点地区利用直播电商、网红带货等新模式,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农产品电商品牌。”霍鹏说。

殷浩栋认为,农村电商产业已成为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引擎,在推动农产品上行、激活乡村产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3年,农村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分别达2.49万亿元和0.59万亿元;农产品物流总额再创新高,超过5.3万亿元,同比增长4.1%。

“最近,国产樱桃热卖。以拉宾斯品种为例,直径达30毫米左右的樱桃约20元/斤,是同等大小车厘子价格的一半,性价比优势明显。”天猫百裕秋香旗舰店负责人林建琪告诉记者,4月至5月是山东樱桃旺季,但在空调棚内,通过改变温度能够让樱桃提前“成熟”,“我们有5个种植棚,同时还与多个合作社、散户合作,从源头上控制果实品质,再利用电商平台扩大销售渠道,既让国内消费者品尝到物美价廉的樱桃,也提高了果农收入”。

像山东樱桃这类特产在淘宝上十分畅销,但还有不少鲜为人知、经济价值可观的农产品需要进一步打开市场。为此,淘宝根据2023年平台上农产品的销售规模、消费情况、新增开店量等数据,收录了全国范围内102个“隐形土特产”并形成《淘宝隐藏土特产报告》。

据殷浩栋观察,目前部分地区的物流配送体系仍较为滞后,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率不高,偏远地区的快递上行下达不够通畅,懂经营、会营销的电商人才普遍缺乏。为此,《通知》要求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推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数字化转型。

“下一步,要促进电商与乡村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电商平台要发挥好大型平台集聚功能,引导农村电商服务精细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着力降低发展门槛,鼓励优质农产品上线、引领中国农产品数字化转型。”殷浩栋说。

防止贪大求全

发展数字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找到可持续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避免重复性建设和同质化竞争。《通知》特别强调,要立足本地发展实际,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模式和做法,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杜绝“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有力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地理条件差异大、发展水平不一,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加之数字技术快速迭代的特征使得应用场景功能需要持续优化,贪大求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可能会带来无效供给。

霍鹏建议,一方面,政府、企业与科研院所要构建更为有效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对于数字技术概念、内涵与作用的理解,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产业实际需求,做好县域顶层设计、系统规划,不能因为盲目追求数字乡村建设先进性,导致技术以及基础设施性能溢出和功能闲置。

另一方面,充分吸取城市服务业、工业等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将既有底层设施标准、技术架构与农村生活、农业生产创新相融合,探索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的建设方案与推进路径。同时,由于城乡受众对数字技术接受程度存在一定差异,需要重点研发简约、直接的数字产品,服务老龄人口与弱势人群,实现数字包容和普惠。

《通知》提出,试点工作以市或县为单位、按照不同试点类型方向分类开展。“此举着眼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选择适配本地资源禀赋、信息化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应用场景,分阶段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殷浩栋分析,数字乡村建设涉及多个主体、投资期限长,完全由政府主导难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应用需求。从长远来看,必须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通过优化完善数字乡村共建共享平台,不断提升数字技术、产品、服务与数字乡村建设需求的适配性,让数字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实现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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